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6号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一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债券发行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相关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建设如东100MWh重力储能项目。
由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已分别经股东审议,同意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本次债券发行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增信措施、债券形式、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付顺序、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为本次债券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七)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债券发行;
(八)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九)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十一)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十二)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6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6号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一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债券发行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相关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建设如东100MWh重力储能项目。
由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已分别经股东审议,同意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本次债券发行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6号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一绿色公司债券(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本次债券发行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方案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建设如东100MWh重力储能项目。
由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已分别经股东审议,同意为南通众和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本次债券发行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债券发行方案。
三、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授权事宜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增信措施、债券形式、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付顺序、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为本次债券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七)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债券发行;
(八)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九)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可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十一)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十二)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券发行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线,下午14:00-17: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